律师事务所的投资,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行为,以及其他的投资类似,需要根据律所的合伙人来判断。
律所本身大部分是特殊合伙,需要遵守特殊规定。
一般合伙企业里面GP、LP都允许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
但是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等等类似的专业服务机构,为了防止个人滥用职权导致对经济的影响,法律规定合伙人必须是自然人个人。
对于合伙人全部是自然人的合伙机构,对于投资收益的处理政策具体如下:
如果该机构是核定征收,那么该投资收益直接按照个人投资收益征收20%;
如果是查账征收,应该是和经营损益合并后,根据合伙人的分配规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