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有资金借给集团公司使用,双方签有借款协议,但是集团公司实际一直未支付利息。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项目描述: 我司与青海某企业签订的“5*130t锅炉烟气脱硝BT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合同标的物为不动产。该项目以于2016年11月份通过业主、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以BT方式投资、建设、移交,双方认可的BT模式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设备技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期间的风险。即乙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作为合同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在乙方按约定将本项目逐台改造完成并经环保验收后,甲方在
集团公司内部的委托贷款利息收入怎么计税?统借方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应全额缴纳增值税。如果不属于上述“统借统还业务”,则应适用“贷款服务”,贷款服务,以提供贷款服务取得的全部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我公司2010年5月开工建设,12月正式投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我公司增值税按月申报缴纳。我公司对免增值税产品花生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每月严格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问题: 2010年每月根据公式计算免增值税产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为0, 2010年共计产生留抵进项税额300万元。2011年度1月产生进项税额50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累计800万元。
房地产开发公司所开发项目属棚改项目,前期已支付部分拆迁补偿款,后来房产公司收到住建局返还的部分棚改补偿款,请问收到的这部分补偿款是记入营业外收入还是冲减拆迁补偿费?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老师您好,我想请问,公司发放临时工工资,账务处理需要经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吗?需要承担临时工的工会经费及残保金项目吗?需要承担工会经费和残保金,计算残保金时,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是全年平均人数,具体政策关注当地残联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