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由于提供渠道的个人处于强势地位,不签合同不开发票。那么企业在会计核算上依据定期结算佣金的单据计入销售费用,同时由于不符合税务规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就支出的佣金金额做应纳税所得调增。补充一下支付佣金的方式为:企业银行账户直接打款到对方个人的银行账户。
如果回租业务发生在2016年5月1日之后,回租业务的利息开具的发票是6%税率,利息部分即便开具的是6%的专票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本金部分也只能是普票。与直租一样,租赁的利息是不能直接计入固定资产原则,还是必须按照公允价值或本金及利息的折现值来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其差异部分还是需要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然后在租赁期间分摊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我公司与政府签订了合同,合同约定我公司固定在该地区营业15年,对办公装修费用,政府按照装修面积给予补贴,我公司应该进行怎样的账务处理较妥,前期装修费用我司已支付,做的长期待摊费用,现在收到政府补助资金,是否一次性进入营业外收入?不属于免征所得税的范畴。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请问A企业赠送B企业不动产,协议约定所有的税费由B承担,A收到B支付的税款时需要按税款再交纳增值税吗?如何作账务处理?A收到B支付的税款时需要按税款再交纳增值税的。这部分属于收取的销项税额,直接正常会计处理即可。
某房地产企业与政府约定合作开发土地,并签订合同,约定了一级土地开发涉及的征地拆迁安置,各项税费,土地出让金等费用,统一由房地产企业包干费用,支付给政府,上限是5亿,超过5亿就不用再付。并制定了分期付款进度表。请问这种情况的包干费用要如何做账?是否根据每一笔款项相应计入开发成本等会计科目?尤其是那次总额5亿的,如何处理?根据每一笔支出直接计入开发成本就行,开发成本顶多5亿,没有其他核算内容。
新成立一个商贸公司,按照厂家规定必须要接上一家公司的存货和市场,由我们支付给原来公司在市场的应收账款,上家已经完成的销售客户有退货和过期产品也要由我们承担,这种情况账务处理和税务处理 您好,您所提问的问题并不是我所擅长的,帮不到您,尽请原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