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开发企业的小规模和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负率为3%,月收入3万以下免税。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小规模核定征收季度企业所得税按照核定的征收率和方式申报。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因此税负率为3%(2.91%),一般纳税人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因此,即征即退后的税负率不超过3%。
2、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我国境内新办的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在2017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