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现在已申请税务简易征收,请问现在会计核算有什么变化?请问实行简易征收时是不是我收到发票无所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和以前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吗?我想搞明白的是:房产老项目实行简易征收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我公司现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现在的账面处理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没有扣掉税金部分的金额,这样操作是对的吗?比如我公司购买办公系统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万元,那我入账时借:管理费用1万元,贷:银行存款。
如果建筑发票是在土地增值税清算完成之后才来怎么办?但是廊坊市地方税务局掌握的口径则是这样表达的: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扣除项目金额支付的截止时间,原则上以满足应清算条件之日起或者接到主管税务机关清算通知书之日起90日内。
营改增后,建筑挂靠风险较大: 一是被挂靠方向挂靠方提供账户问题: 第一,被挂靠方施工企业向挂靠方自然人提供了日常经营账户。营改增前,在项目所在地单独缴纳营业税后,共同申报整个建筑企业的所得税。营改增后,无论是在发票开具上还是监管机制上均发生本质的改变,只要包括三方面:建筑业施工发票从营业税的项目所在地代开模式变成增值税的机构所在地自开模式;营业税监管中对资金流的宽松监管转变为增值税对三流合一的严格监管;营业税未能实现的全国发票联网在增值税金税三期中得以严格实施。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建筑公司去小店或个体户买的零星材料,拿不到发票卖方只能写个销售清单,这些没有发票销售清单该怎么管理或建议公司的采购员,大额的材料是有发票的 您好,从内部控制以及税务角度来讲,确实应取得正规发票,贵公司有权利要求对方开具与真实业务相符的发票。如果小公司不能提供发票,则可到正规的大型公司采购,取得正规发票。个人建议,可以加强验货管理和询价管理,但这也需增加内控成本。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一)《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二)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以上答复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不能对外开具会议会务项目发票。提供餐饮服务,开具发票时开具会议服务,发票项目与实际不符,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行为,存在较高的税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