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公司是一家工业生产企业,日常中办公楼耗电,计入了管理费用科目,这一部分取得的进项税是否需要做转出。
特向老师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租金收入在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我们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对吗?因此,你司出租营改增以前的办公楼,可以选择5%简易征收。
我公司建材生产销售的,注册的是一般纳税人开专用发票的时候超过什么额度必须缴税金?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不同情况,抵扣的税率也不同。比如采购17%的货物,可以抵扣17%的税率;比如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取得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3%;比如从简易计税的出租方取得的不动产租赁发票,可以抵扣5%;采购的建筑业服务,一般纳税人11%,简易计税的3%。
收集废机油,润滑油加工生产基础油,税收政策是什么,需要缴纳哪些税费,税收优惠是什么,进项票很少选择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哪种合适,能不能自己开增值税专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以废弃的动物油、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饲料级混合油,以回收的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100%的政策。进项少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目前该行业小规模纳税人不可以自开专票。
一般纳税人公司,购进一栋办公楼,然后对其进行装修,领用本企业外购原材料一批,做进项税额转出,为什么转出40%而不是100%?2016年5月1日营改增之后,已经不分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还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其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因此,用于在建工程的外购原材料也是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但是,自建,外购不动产是按照第一年60%,第二年40%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共分两年,因此,转出的40%只是暂时作为待抵扣进项税额,在第十三个月仍然可以再抵扣。
想问一下,我们是否应该上缴城建教附。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并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财税[2005]25号:《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适用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规定。建议参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与税务沟通。
由客运场站不得抵扣承运公司的进项税问题,想到一点实际问题,想请老师帮助解答一下: 我们公司是注册了一个科技服务公司,主要从事的是代理京东售卖的魔声,闪迪存储卡等商品的售后服务,包括贴标服务,我们是一般纳税人,首先第一问题是:我们这个属于现代服务业的信息技术服务还是商务辅助服务?第二个问题,我们有贴标服务,我们自己找供应商,供应商生产的标贴17%税率,而我们开给客户的是6%,这样就形成了一个11%税差,请问这样的流程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