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现补计15年收入10万左右,补缴税款后,准备向税局申请修改15年财务报表,15年的报表我应如何修改。建议直接计入2016年度,不调整2015年度财务报表。问题所述情况漏记2015年收入,属于会计差错,会计处理方面,需区分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和以前年度非重大会计差错。以前年度重大会计差错,应进行追溯调整,涉及损益的,通过 “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 科目核算,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属于以前年度的款项在所属年度内未入账,今年才发现有35000元的营业外收入和10000元的费用都未做到账里。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应该怎样调整去年的账务和所得税呢?您好: 1.您需要判断这两个差错是否重大,如不重大可采取未来更正法,做在本期,如重大应采取追溯调整; 2.所得税,正确做法应重新进行更正申报。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我公司为租赁行业,一次性收取了跨年度租金,已交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所属期均匀确认收入,税务局要求更正申报,所得税与增值税收入一致应该怎么调整填写申报表。企业所得税方面按期均匀确认收入是没有问题的。
去年我单位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城镇教育费附加和防洪费应减免,但去年计提了,今年怎么调整,会计分录怎么做?关键还要看你去年多计提的是不是已经缴纳了,如果缴纳了是不是可以退回或者冲抵当年的相关税费,需要和税务局进行沟通。
在16年有一笔收入业务,正常分录是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销项税。但由于会计手滑,将主营业务收入错计为银行存款,造成16年的企业所得税少缴纳,但是增值税没少缴纳。如果按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则需要产生很多所得税的滞纳金,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来更正这笔业务吗?错账更正的话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来核算。
今年5月份对我们进行了14年的纳税评估。然后对我们做了未开票收入纳税调整。当时在国税大厅进行了未开票收入纳税申报增值税并缴款了。现在账务要怎么处理呢。问题所述情况,应该是税局在2014年度对贵公司纳税评估时,认为预收款已符合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而该笔预收之前已经缴纳过增值税。对于上述情形,贵公司如确实符合收入确认条件,需按其要求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由于之前已经缴纳过增值税,不需要在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