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取得土地使用权,将土地租赁给承租方,我们出租方收取土地租赁费,同时约定地上建筑物归承租方建设,建成后产权归我们,承租方无偿使用15年。问?承租方产权可以通过哪几个方式转给我们,双方怎么入账?分别需要缴纳哪些税金?税率?哪种方案最划算?
1.收取的土地租赁费需确认收入,涉及到增值税10%及附加税费、土地使用税(定额,看具体地点确定税率)、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2.这里其实就相当于委托承租方承建,最终的产权是出租方的,而建设费用的支付方式是承租方免费使用15年。
3.按照老师第二问的处理即可,出租方在房屋建设的时候,可以借:固定资产,贷:长期应收款;对于这15年的免费使用,应确认为:借:长期应收款,贷:其他业务收入(也就是租赁收入,虽然免费使用,但是出租方应确认这部分的租赁收入);对于承租方,在建造的时候:借:长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等,以后每年使用的时候,借:管理费用等;贷:长期待摊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