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上海本市的一家企业,既为中小企业提供科技服务,又购买别的公司的科技服务,可以享受双重的科创红包补贴么?其中,服务提供方只需要注册和登记产品就可以,由其客户以服务购买方的身份申报具体的服务事项。
我公司已经成功申请到科创红包,但是对现实,却没有找到为我们提供服务的机构,该怎么办?外地服务机构未登记服务产品的,可通过QQ群联系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可为服务购买方提供代登记服务产品服务,材料要求和服务机构方自行登记的要求一致。
我公司位于广东,为上海市的机械方面的服务,请问,我公司能否获得科创红包的补贴?购买这些服务产品的上海市小微企业若申请兑现红包,也能获得服务费用的补贴。但是,根据《管理办法》,提供服务的市外服务机构无法获得对应的红包奖励。
分别回答如下: 1、这类支出无论是会计上还是税务上都可以按照职工福利费进行处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原则上没有问题的,但是企业最好制定这方面的制度以备税务检查。同时,扣除时要受到福利费14%的比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