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需在登记前连续12个月或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纳税人企业需提交填写(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并携带营业执照、公章、财务及办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窗口提交,审核过后给予通知书。
注意:要降为小规模纳税人需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您好,一般纳税人可以转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您符合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以下两个条件,您直接拿着营业执照和公章财务及办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办理就可以了
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您好!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需要在登记前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
2.公章
3.财务人员以及办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以及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的申请表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渠道窗口提交资料等审核,通过后会给通知书
备注:需要在2020.12.31号前完成。
希望能够帮到您!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需要在登记前连续
12个月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所需资料:1.营业执照2.公章3.财务人员以及办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以及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的申请表以上资料准备齐全渠道窗口提交资料等审核,通过后会给通知书备注:需要在2020.12.31号前完成。备注:
一般纳税人可以转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您符合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以下两个条件,您直接拿着营业执照和公章财务及办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税务机关大厅进行办理就可以了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您好,由于疫情原因,目前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公司,申请的截止时间是2020年12月31日。
条件:在申请前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
所需资料:执照,公章,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申请表,报税员到场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周期:预约时间去窗口处理,递交资料后等通知即可,一般3-5个工作日会有结果。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一般纳税人将为小规模申请条件: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注册为一般纳税人。
2.转让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每月纳税人申报)或者连续4个季度(季度纳税人申报)的累计销售额不足500万元。
3.纳税人登记前营业期限不足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或者季度)平均销售额计算,累计销售额为12个月或者4个季度。
普通纳税人改造小规模纳税人的过程:
1.纳税人符合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应当填写《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见附录)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并提供税务登记证;名称税务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申报的内容与税务登记、申报信息一致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
3.报税内容与税务登记、报税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要求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当场通知纳税人。
4.一般纳税人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分登记纳税人)后,自登记之日起下一期间按照简易税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在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支付。
5.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扣除的进口税额和转让日当期终了时扣除的税款,记作“应纳税款输入税扣除”。
最新需要的资料:1.营业执照 2.公章3.财务人员以及办税人员的身份证原件以及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的申请表4.电子税务局实名账号以及密码
以上资料准备齐全窗口提交资料等审核通过就好了。
希望能帮到您!
政策规定在2020年12月31号之前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
需要满足要求:公司必须连续12个月开票不到500w。
需要资料:执照正副本、公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申请表,报税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到场办理。
带齐资料预约时间去窗口处理,递交资料后一般3-5个工作日会有结果。
希望可以帮到你!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业,扶持企业渡过经营难关,近日,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将转登记政策延续一年。“转登记”政策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0年第9号)发布之日起执行,停止时间是2020年底。也就是说,在上述政策执行期间内,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办理转登记手续。
另外,如果纳税人在2019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今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需要注意的是,今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1次,也就是说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今年不能够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具体表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有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