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是否属于境内;如上所述,若技术服务发生于境内,则属于来源于境内所得。对非居民企业取得上述技术服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减免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条例原则规定了两项减免税优惠,一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免税;二是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给予减税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对税制改革以前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中,属于政策性强,影响面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安定的,经**同意,可以继续执行。
上海某外资企业使用一家香港的猎头公司招人,成功了,现在要支付服务费给这个香港公司,当然会涉及非贸付汇有关的税金问题,同时该外资企业的境外母公司原因代替该外资企业支付猎头服务费,上海的外资企业就不用付了,也不用在账上列支这笔费用。本案例中,境外单位香港猎头公司向境内单位贵公司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因此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在境内无需计征增值税。
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3;外方投资者为境外个人的; 2; 3.有关增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 5,到开户行增加限额后: 一.新增投资者中,中方投资者为境内机构的,提供该境内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营业执照副本,打印,投资者法定代表签字、投资者盖章,外资企业只提交补充章程)。
老师好,我公司是中外合资企业,外资股东企业A将一部分股权转让给中方企业C,现有持股主体变为外资企业A和中方B和C,A、B、C又以银行存款方式对我公司共增资0.5亿1.这个过程中A、B、C分别涉及缴纳哪些税金?计税依据和税率分别是多少?有没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希望可以说的详细一点,非常感谢!对外进行股权投资及接受股权投资,仅需交印花税。
外资企业、境外母公司属于关联企业,该企业以成本价对日本母公司进行销售,母公司未经实质性加工,再对外销售时,销售价格为60元,两者存在差异,即对境外母公司销售的价格,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中国税务机关可以按照 再销售价格法等合理的方法对该定价进行调整。案例当中,税务机关采用的不是再销售价格法,而是直接核定市场价格。中国政府需做纳税调增企业所得税121500+18225=139725元 你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