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软件名称栏:
① 全称:全称必须包括 公司简称、软件名称、版本号;
② 分类号:不填写;
③ 简称:没有简称的可以不填写;
④ 版本号:必须同软件全称中包括的版本号一致。
二、日期栏
① 发完成日期:软件开发者将该软件全部固定在某种物质载体上的日期;
② 首次发表日期:销售和向他人提供复制件,以及网上发布、产品发布、为销售目的的展示等。(注意:在一定范围内投入测试也可视为发表)
三、软件开发情况栏
① 开发方式:分为独立开发、合作开发、委托开发和下达任务开发(选择其一);
② 原始取得权利和继受取得权利为对立的两项,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③ 著作权人:填写名称(著作权人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名称,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国籍、地址。
四、申请者栏:
① 名称:可以填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名字;
② 身份证件号:申请者为单位的填营业执照号,申请者为个人的填本人身份证号。
五、代理者栏:此项不填写。
六、软件鉴别材料交存方式:选择一般交存,其他项目不填写。
七、申请人签章:申请者为个人时请签名或者加盖人名章,申请人为单位时请加盖公章。
八、软件用途与技术特点栏:(严格比照以下五点填写)
① 登记软件适用的行业和用途;
② 登记软件的开发和运行的硬件环境(机型及CPU)、软件环境(操作系统、支持软件的名称及版本号);
③ 登记软件的编程语言及版本号、程序量(条数);
④ 登记软件的创作目的、主要功能和技术特点;
⑤ 登记软件的零售价或者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