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业公司收到自产自销花卉开具的免征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按照买价和13%的扣除率申报扺扣? 花卉在《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属于农产品,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农产品开具普通发票,购买方可以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财税36号第二十五文的规定,按13%计算抵扣进项。
你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在发票开具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可以抵扣进项税,当期够抵扣不完的,可以留抵。留抵没有期限规定,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就能在以后各期抵扣,如果企业清算、注销,要将没有抵扣完的留抵额做进项税额转出。
2015年度,我司一家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由于对方本身业务人员的原因,导致该票据超过180天认证期,我司拒绝接受发票,2015年未报账付款。对方能够就同一事项在今年再开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我司吗?
请问销售方一般纳税人如已经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小规模纳税人,会有什么法律责任。上述文件只是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没有明确规定一般纳税人不得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不属于上述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在购买方索取的情况下,可以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因出差需求打算租用小汽车,那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加油费、过桥费收到的发票可以抵扣增值税吗?您好,问题收悉,答复如下: 租用小汽车,同时未租用驾驶员,则属于购入的租赁服务,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因此租赁费可以抵扣。汽车在使用过程中的加油费、过桥费收到的发票,如果租赁合同注明这些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实际也由承租方负担,则承租方可以抵扣进项税,如果合同注明由出租方承担,则承租方不得抵扣加油费、过桥费的进项税,因其已经包含在租赁费中。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第十三条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