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知识产权>“四技”服务属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吗?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3763)公司变更(403)公司注销(518)公司转让(131)个体户注册(122)

“四技”服务属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吗?

1位顾问回复199人看过

“四技”服务属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吗?

专业顾问回答

鲍琦
鲍琦服务年限:6客户评分:4.8 /5.0

资深注册顾问向TA咨询

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定义来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都不应属于科技成果转化,因为这三者都是应委托方的要求,利用自身的技术知识、能力、条件等开展的技术活动。但是,如果是为科技成果转化而进行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就是“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等活动,属于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实施规定》第(六)条第4项规定,对科技人员在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给予的奖励,可按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本规定执行。这一规定的前提是科技成果转化。如果前述的研究所是基于科技成果转化而为企业、其他组织提供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取得的收益,就可以界定为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离开了科技成果转化这个前提,就属于一般的“四技服务”,高等院校和研究开发机构一般都将其列入横向收入的范畴。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