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许可、转让、收购时,通过评估、协议、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方式确定价格。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投放市场前,开展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分析,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严格按照约定的范围使用。
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加强重大案件跟踪研究。建立海外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变化动态跟踪机制,及时进行风险提示。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提高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处理能力。
加大知识产权实施力度。制定企业对外知识产权许可、转让相关程序和技术推广目录,开展分级管理,盘活现有资源。加强与其他企业之间的知识产权合作,提升运用效益。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充分利用工资总额、股权激励、分红权激励等分配激励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实施。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严格按照约定的范围使用。拓宽知识产权价值实现渠道。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开展海外股权投资,支撑国际业务拓展。在中央企业“双创”工作中探索知识产权运营新模式。
在知识产权创造、布局、定价、运用、风险防范、国际合作等方面,按照市场规则,依法合规组织开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将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意识贯穿科研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防范知识产权流失和侵权。涉及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关键核心技术,在对外转让、许可时要加强知识产权风险审议。在高端人才引进、技术合作、企业并购等重大经营活动中全面开展知识产权尽职调查。
在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战略性新兴产业,围绕中央企业主责主业,加快关键核心技术知识产权培育,增强企业竞争力。
聚焦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企业研发平台,培育一批创新程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原创型、基础型高价值专利。在项目立项、研发过程、试验验证、推广应用等技术全生命周期,挖掘和培育高价值专利。积极参与标准制定,将自身先进专利技术纳入行业、国家或国际标准,形成标准必要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