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经常会代表公司收取外单位的礼品,公司代扣代缴个税时提供的是我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想问,公司多次提交我个人的个税信息代扣代缴个税,对我全年的个税缴纳有影响吗?我的收入只有每月6000元工资。
如果对方单位按照偶然所得进行申报,一般不影响你的综合所得计税,偶然所得是单独计税的。
福利费按工资总额14%所得税前扣除,这个工资总额是职工税前工资吗?员工拿到手的工资+个税+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理解的是否正确?理解的正确,是税前工资。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请教一下,职工外出工作期间一次性取得数月的交通补贴和伙食补贴是否并入当月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还是免税,有无具体规定?
公车私用,签订协议,需要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税吗?4000元以上扣除允许20%,就是10000元,需要缴纳1600元的个税是吗,有税负低一点的处理方式没有呢,毕竟车辆使用费是确实消耗出去的。您虽然说的是公车私用,公车私用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企业要缴纳企业所得税,您指的应该是私车公用吧,私车公用的话,是需要按照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由于税目是确定的,所以没有税负低一些的处理方式。
本月补交前两月社保,补交个人缴纳部分可以填写到三险里吗?
公司向职工个人借款首付购房,合同约定不收取任何利息,那么免息的部分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的问题?但是此种情形,可能会有税务机关认为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的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房屋或其他财产,不论所有权人是否将财产无偿或有偿交付企业使用,其实质均为企业对个人进行了实物性质的分配,应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
首先定义该香港籍个人是中国境内居民还是非居民。1)根据税法规定: 居民: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或在中国境内居住满1年。如果在境外分红已经扣缴过部分个人所得税,则中国境内缴纳差额部分。2)中国境内居住满5年,不适用于每年出境单次30天以上或累计90天以上这条例外,也就是说还是居民,需要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无论收入来与于境内还是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