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某商场为促销空调,采取“买一赠一”赠送空调被,两类商品单独售价分别为5000元和500元,分别采取卖5200、5000、4800元送空调被的方式销售,请问老师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销售收入?需要按比例分摊确认吗?您好: 应该公允价值的比例确认两者的收入,两者的比例是5000/5500:500/5500.
建筑施工企业异地施工,需要在施工地预缴企业所得税吗,如果需要,按照什么比例预缴 不同情况处理不太一样,请参考: 建筑企业异地施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对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的企业所得税纳税问题进行了规范。
某企业有一处生产经营用房产,原值5000万元,2017年7月1日用于投资联营,投资期为3年.已知该企业当年取得固定收入100万元,当地政府规定的扣除比例为20%.该企业2017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万元!老师,麻烦您帮我看看!以房产联营投资,不担风险,只收取固定收入,应由出租方按租金收入缴纳房产税。应纳房产税=5000××1.2%÷2+100×12%=36(万元)。
房地产企业,预缴增值税需要按比例交纳城建,附加,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您好,预缴增值税的城建税附加问题,个人认为是应该在预缴增值税时缴纳城建税及附加,因《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规定以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作为计税依据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现在国地税联网,在国税预缴的增值税,一般在地税机关会得到相应的信息,我们这里的税务机关的掌握原则既是如此。房地产企业按照预征率缴纳土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根据各地税务机关核定的预征率计算,各地区可能有所不同,我们这里的地税机关是需要缴纳的。
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老师,您好,我们公司遇到两个关于外籍员工的个税,请帮忙看下,谢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第一条的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而且所谓员工个人经济利益,无非就是将来可能发生赔付,那也是保险赔款;保险赔款也是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