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知识产权>杨浦专利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3912)公司变更(417)公司注销(539)公司转让(133)个体户注册(129)

杨浦专利申请人缴纳申请费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1位顾问回复305人看过

(1)复审请求书未使用**杨浦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表格;

(2)复审请求书中,请求人或者发明创造名称与杨浦专利申请时或者合法变更后的内容不一致;

(3)请求人申请专利时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复审请求书中没有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代码以及代理人,或者填写的专利代理机构名称、代码以及代理人与专利申请时或者经合法变更后的内容不一致;

(4)请求人在复审程序委托了专利代理机构,但未提交委托书或者委托书未写明委托权限;

(5)请求人与多个专利代理机构同时存在委托关系,但未以书面方式指定其中一个专利代理机构作为收件人;

(6)复审请求书附件清单与提交的附件不一致;

(7)复审请求书没有请求人的签章(包括不是全部请求人的签章),或者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但没有专利代理机构的签章。

专业顾问回答

冯晴晴
冯晴晴服务年限:6客户评分:4.9 /5.0

高级会计师向TA咨询

申请人应当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或者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申请费、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要求优先权的,同时缴纳优先权要求费。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