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规定:生产工期超12个月,纳税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合同约定收款日期当天,但是如果没有收到预收款,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也没有收到款项。那么我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吗?何时缴纳呢?
权利人在行使权利时,恶意损害金山商标注册人权益、造成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真实来源产生混淆,应对权利行使的范围和方式作出限制或禁止,以防止权利滥用。为有效处理金山商标权与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冲突,《标准》规定了保护合法在先权利的原则,在相同、类似商品上将外观设计、作品作为商标使用,若注册商标的申请日先于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或者有证据证明的作品创作完成日,商标执法相关部门可以对商标侵权行为进行查处。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你好老师: 请教一个问题,我公司是从事中央空调销售及安装,为一般纳税人企业,前一阶时间和发包方签订销售 安装合同,工程价款200万元,双方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和支付,第一笔30%合同款于合同签订7日这付 30%,60万元。你们现在这种情况只能将此笔款由商贸公司转入到机电公司,让对方开具一个情况说明,款项是支付给机电公司的,请商贸公司配合转入机电公司,机电公司无论收到此笔款项,都已经产生了纳税义务,合同签订的付款日期就是纳税义务日期。
发明人、设计人依法取得宝山专利权后,就享有宝山专利的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实施权、优先权和专利标记权。其中,实施权是专利的核心权利,包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专利权人一旦享有专利权就有缴纳年费的义务,从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专利实行的是年费累进制,因专利的不同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此外专利权人还必须接受计划指定推广的义务和保证充分公开专利内容的义务。
试运行期间产生的收入,将开具发票确认收入,但账务处理为冲减在建工程,请问是否可以申请2017年为三免三减半的第一年,2016年的试运行收入该交增值税或所得税,照交呢,谢谢 1、在建工程试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销售商品收入,应作为销售商品,计征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法从防止企业合规的角度出发,把在建工程试运行所得产品的销售作为收入处理,以防止国家税款的流失。
A当时按公司每股净资产,花了10元/股认购了公司股权,税费支付为0,随后时间段A也履行了对公司的出资义务,出资若干。现在A要将股权转让给B,目前公司的每股净资产为负,A转让股权时的成本是按10元每股么要不要加上后续的出资?谢谢 您好,按照10元购买的话,那么成本就是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