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规定:生产工期超12个月,纳税时间为收到预收款或者合同约定收款日期当天,但是如果没有收到预收款,合同约定收款日期的当天也没有收到款项。那么我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吗?何时缴纳呢?
老师,我想要不同情况的收入确认,以及税法上确认纳税义务的确认,我想进行对比,因为想知道哪些情况下要用到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您好,其实其他的基本都是一样的,就是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涉及到,会计上一般是在发出商品的时候确认收入,而税法上上分期确认销项税额,就会涉及到。
例如,甲与乙于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如果甲在1990年的8月1日死亡,乙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该作品的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
辞去委托时,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著录项目变更申报书,并附具申请人 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同意辞去委托声明,或者附具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的表明已通知申请人 的声明。变更手续生效 之前,原专利代理委托关系依然有效,且专利代理机构已为申请人 办理的各种事务在变更手续生效之后继续有效。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但是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据悉,因股权转让偷逃税款被追究刑事责任,在江苏省尚属首例。检查人员确认,王某在股权转让完成并获得收入后,一直未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2011年11月17日,因王某在规定期限内未完全履行缴纳税款的义务,徐州地税局稽查局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王某做出了补缴税款的行政裁定。在被取保候审当日,王某提交了还款计划书,补缴税款1,045万元。鉴于王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表示要积极缴纳尚欠税款,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缴纳专利年费是专利权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如果专利权人没有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规定数额的年费,其专利权将会终止。期满未按规定缴纳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例如某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申请日为2000年3月1日,则应在专利权被授予后的每一年的2月份缴纳年费。在3种专利中,发明专利的年费最高,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年费相同。为避免因漏缴或错缴年费而导致专利权被终止,专利法规定了6个月的宽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