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证书的有效期是三年,在证书期满前三个月提出申请复审,通过后有效期再续三年。
2018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入库培育申请指南
一、审批内容实施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建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对申请入库的企业进行审核。
二、设定依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发〔2016〕7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可。审批方式:自愿申报、专家评审、审批机关审定。
四、审批条件
(一)在上海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从未获得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有效期内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自动入库);
(二)企业拥有知识产权且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企业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
(四)企业近两个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销售收入低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2.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2亿元(含)以下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3.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1.5%;
(五)上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40%;
(六)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有效期内的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自动入库
五、申请材料
(一)登录上海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申请书,提供通过该系统打印的申请书纸质文件原件;
(二)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三)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四)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五)由市财政部门公布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两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均为原件;
(六)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七)企业近两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六、申请表格本指南规定提交的表格,登录上海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
七、审批受理机关
(一)受理机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二)受理时间:(按申报顺序,分批处理):
网上填报时间:2019年1月15日-2019年2月15日(截止至18:00)。
书面材料提交时间:2019年2月18日-2019年2月22日。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
八、审批决定机关上海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同上海市财政委员会。
九、审批程序申请人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下达入库文件。
十、审批时限每年一次,成批处理。
十一、审批证件及有效期限证件:批准文件。有效期三年。
十二、审批的法律效力申请人凭批准文件获得上海市科技研发资金资助。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有效期的,自颁发证书起,为期三年的有效期,三年满需要重新认定;已经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不能再参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了。
第一、高新企业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不需要进行重新认证,但需要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提出复审,不提交复审或者复审不通过的,其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第二、已申请高新技术认定的企业是不能申请高新培育入库的。
您好!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三年的有效期,三年有效期过后,您可以按照最新一年政府出台的高新政策整理您公司的高新材料,提交材料进行高新企业复审。所谓的高新培育入库是指对于不达高新标准的企业提供相关的资金支持,使其在政策扶持成长为符合高新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所以对于已成为高新技术资质的企业不能办理高新培育入库。
三年有效期高企培育入库目的是为了让企业更好地科技创新发展,成为高企,所以成为高企后就不需要再入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