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今年购进一批价值400万的仪器用于研究活动,请问,可以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么?
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文件中所说的设备、器具,包含公司够买的小汽车吗?还有一个问题,因为年底盈利较多,想把今年购进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怎么扣除呢?季度所得税申报表中A201020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明细表中的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行要填吗?还是先交税,等到汇算清缴时再做调减呢?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两个概念,一个是税法当前允许抵扣成本,一个是根据会计核算制度核算,税法当期允许抵扣成本和会计核算不能等同划之。会计核算该怎么核算怎么核算,汇算清缴时会行成暂时性差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公告》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因此,企业在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的情况下,其折旧费用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这个政策是针对高科技企业还是所有企业?谢谢您的信任与提问, 是指所有企业,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
老师您好,新规定2023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不超过500万元,允许一次计入当期成本费用。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定义,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固定资产目录、分类方法、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折旧方法,作为进行固定资产核算的依据。
现行政策规定,企业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小于500万的可以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那么请问这个扣除时要不要考虑固定资产残值,需不需要将残值从固定资产价值中扣除后再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