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税务合规指导>土地增值税清算拆迁补偿费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3947)公司变更(418)公司注销(545)公司转让(134)个体户注册(130)

土地增值税清算拆迁补偿费

1位顾问回复389人看过

我公司收取拆迁户的扩大面积款是不是可以冲拆迁补偿费?安置回迁户用房收入及成本怎么确认?

专业顾问回答

唐烨艳
唐烨艳服务年限:10客户评分:5.0 /5.0

初级会计师向TA咨询

您好!

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 六、关于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计算问题 (一)就拆迁安置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式,国家税务总局明确,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二)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自行开发建造的,房屋价值按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异地安置的房屋属于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拆迁补偿费。 (三)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