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这个月增值税申报完了以后才申请的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今天专管员说没有填写附表四,要补一份情况说明书拿去给专管员,进项税额下个月才可以一并抵减,要补的那个情况说明书要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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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纳税人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行业属于(**):
本纳税人用于判断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销售额占比计算期为 年 月至 年 月,此期间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额合计 元,全部销售额 元,占比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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