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2018年12月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为3万元,因为以前年度亏损计提了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借方余额为10万元,现在盈利了,是不是要转回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录如下:借: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 3万*25% 贷:递延所得税资产 3万*25%
A.B为某集团全资子公司,A公司下有一子公司C,C公司净资产100万。B公司花500万从A公司取得C100%股权。您这种情况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这种情况免征企业所得税,A公司: 借:银行存款500 贷:长期股权投资100 资本公积400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您好老师,公司购进的车不含税20万,税款2.6万,价税合计22.6万,购进时借固定资产20,进项税2.6,银行存款22.6,购进的下月能不能一次性折旧,借管理费用20,贷累计折旧20。还是税法可以一次性折旧,会计上必须须要按年限折旧,比如折五年,然后第一年一次性折旧,后面四年所得税调增应每年应该折旧的金额。请老师详细讲解下,感谢!是的会计上还是需要按预定使用年限折旧的,税法上可以按相关政策处理,此时会存在税会差异,需要在汇算清缴的时侯进行纳税调整。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首先看看是否符合不征税收入的条件,如符合,则相应的收入不征税,但对应的成本费用也不能在税前扣除。
企业自行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金支出税前是不得扣除吗,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要加回去吗 您好!资产减值准备由于没有实际发生资产损失,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允许税前扣除,要做纳税调增。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参照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问题,假设固定资产在初始计量时候会计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也是不确认对所得税的影响吗?这是永久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不确认对所得税的影响。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