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大开票限额,对“单笔销售业务、单台设备销售合同”上面的金额大小有没有相关规定?问题收到,每张专用增票友最大开票限额,如果单笔业务单台设备的金额超过了单张开票的最大金额,必须分几张来开具发票。
老师,你好,我公司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但现在已申请税务简易征收,请问现在会计核算有什么变化?请问实行简易征收时是不是我收到发票无所谓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和以前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吗?我想搞明白的是:房产老项目实行简易征收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我公司现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我现在的账面处理是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入账,没有扣掉税金部分的金额,这样操作是对的吗?比如我公司购买办公系统软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为1万元,那我入账时借:管理费用1万元,贷:银行存款。
您好,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1.连续 6个月增量留底税额均大于零; 2.连续 6个月增量留底税额不低于50万元; 3.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4.申请前36个月未发生异常,末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的,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5.2019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政策的; 6.自2019年6月1日起,满足以上第二 项至第五项条件,且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的部分先进制造业纳税人,可以自2019年7月及以后纳税申报期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
我公司向境外收取特许权使用费,收到的来自境外的收入是否可以免交增值税?该特许权是作品版权,且完全发生在境外。2) 所转让的自然资源使用权与境内自然资源相关。4) 向境外单位转让在境内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配额、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因此,上述条款将不属于向境外单位销售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无形资产进行排除。只要符合相关规定,即可享受增值税免税规定。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了纳税人代开发票的办理流程。此次公告加强了对代开发票办税流程的明示和指引,使纳税人对代开流程更加清楚、熟悉,增加了纳税人的确定感。取消了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所需提供的付款方相关书面确认证明等资料,进一步厘清了征纳双方的权责关系,减轻了资料报送负担。公告同时要求各省税务机关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为细化、更有明确指向和可操作的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办理流程,切实将简化优化办税流程落细落实。
我公司这个月增值税申报完了以后才申请的进项税额加计抵减,今天专管员说没有填写附表四,要补一份情况说明书拿去给专管员,进项税额下个月才可以一并抵减,要补的那个情况说明书要怎么写 您好!本纳税人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规定,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行业属于(**): 本纳税人用于判断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的销售额占比计算期为 年 月至 年 月,此期间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销售额合计 元,全部销售额 元,占比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