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农产品(含粮食)、自来水、暖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食用植物油、冷气、热水、煤气、居民用煤炭制品、食用盐、农机、饲料、农药、农膜、化肥、沼气、二甲醚、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您好 从事服装鞋帽砂洗水洗的加工企业,是属于服务行业。来料加工的收费在500万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征收税率3%。超过500万就必须为一般纳税人了,如果为一般纳税人,设备及洗衣的材料、租金等都是可以抵扣的。以上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老师你好,我们工程公司一般纳税人,现在为一个砂厂的生产只提供劳务,我们的税率可以以清包工开票3个点吗 你好:如果只提供建筑劳务服务,可以按照简易计税方式纳税,也就是3%。
制造业,购进面粉9%,通过生产加工为产品,按13%出售,企业在计算增值税的时候是否要减去面粉加计扣除金额,面粉加计扣除之前按2%,现在是不是按1%?有没有相关的政策,请老师给予指导 您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本企业一般纳税人,购进一批农产品,购买时候抵扣了11%的税率,现在没有加工,直接销售出去,那我单位销项税额按11%税率还是按17税率计算 您好 10%税率计算
农产品种植者销售自己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我公司从该农业公司购进的大米、白面、小豆,然后直接销售,也免征增值税吗?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我公司是生产制造型企业,同时具有钢结构安装资质。现签订一项甲供材合同,合同中约定了制造和安装项目的金额。请问: 1、在这项合同中,我们把加工制造部分的收入按17%纳税,相对应的委外加工费用的进项税予以抵扣; 2、安装部分的收入按3%纳税,无进项抵扣。这样进行处理正确吗?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服务,属于特殊的混合销售行为。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分别核定其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