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外单位开发的研发费用是否全部都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委托方与受托方存在关联关系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得加计扣除。所以,对于企业委托外部进行研发活动,财税〔2015〕119号公告对此作了严格规定,对于国内的委托开发,只允许税前加计扣除80%;对于境外的委托开发,不允许税前加计扣除。
想请问一下如何仅根据资产负债表计算固定资产跟无形资产转让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以及长期待摊费用计算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回答仅供参考。
申请人或者黄浦专利权人请求黄浦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专利局收到费用减缓请求书后,应当进行审查,作出是否批准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请求专利费用减缓时提供虚假情况或者虚假文件的,专利局应当在查实后撤销批准专利费用减缓请求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在指定期限内补缴全部已经减缓缴纳的费用;当事人逾期不补缴或补缴金额不足的,专利局按缴纳费用不足,依法作出相应处理决定。
我公司是一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目前是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准备启动项目,启动后一旦销售额超过500万,就要做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我是否应该现在就去税务局做一般纳税人的登记,不要等到有销售收入的时候再登记。您好 这个贵司可以选择。以上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我们是软件开发或者说提供软件技术服务的公司。我们的成本其实就是研发人员的工资以及少部分差旅费用。之前我们一直把人员工资计入管理费用,导致管理费用过高。作为新手我想咨询下,能否把我们的研发工资直接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来进行税前扣除?研发支出是指在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所使用资产的折旧、消耗的原材料、直接参与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租金以及借款费用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附件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管理目录。第14项: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在汇缴时享受。所以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在企业所得税预缴时不得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