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进项税加计扣除10 %,附加税计提基数是按增值税扣除后的金额(实际缴纳金额)还是按扣除前的金额(应交金额)?
7月的未交增值税为4万5,进项税为42万,公司为服务业可以加计抵扣10%,还缴纳了税控机服务费1300,本期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为4万5-4万2-1300=1700。那计提附加税的基数是4万5还是1700?
老师你好,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计税依据是根据增值税、消费税来计算,这里的增值税是扣除了进项税后的应缴增值税,还未扣除进项税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 您好: 是增值税应纳税额和消费税应纳税额。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开票29000,11%的税,已在外地预缴增值税522.52,城建税36.58,印花税8.5,当月认证发票税额4152.33,如何做分录。还有地税的附加税该怎样计提,这个月进项大于销项税了是不是就不用计提附加税了,只按照已缴纳的增值税522.52计提教育税附加、水利费。以上答复供参考,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9月实际上销项税额8万 无进项税额 ,产生8万的增值税 ,10月份无销项 有7万进项 ,现在申请留底抵欠 ,9月10月一起申报 ,请问 要交多少附加税 以8万还是1万计征 您好!9月份要交增值税8万,及对应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因此附加税应以8万来计征。
老师,这月有进项税额转出、加计抵扣10%的进项税额、280元的技术服务费,计算应交税费时,是销项税-280-不能转出的进项税-加计抵扣10%的进项税吗?并且以此作为基数计算附加税吗?
用代发工资的形式走账的金山合规方式,实际上和企业利用劳务派遣“金山合规”的方式、人力资源外包的原理十分相似,即用人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劳务派遣公司为用人单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员工以劳务派遣形式入职企业就业。这样,就业者的劳动所得就被分割成了两个部分,一部分劳动所得由用人单位发放,一部分以劳务派遣公司名义发放,一方面降低了企业的税负压力,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员工的个税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