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合同签订的金额是17%的含税价,但5月税改之后,供应商开票金额是16%的含税价,我们支付的也是其开票金额,请问一下这差异的1个点,我们应该记入什么科目?谢谢。
老师好,跨省的分公司,独立核算,总公司是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多少?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吗?
我们公司是个湖南的新三板挂牌企业,2017年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是否可以按照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还需要去税务局备案吗?以上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帮到您。
还有那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呢,无论租赁合同改为仓储合同,征收率都是3%不变吗,就没有合规的空间吗?在全面营改增之后,如果再签订租赁合同,就不能使用该合规方案了,这个案例比较陈旧,稍后我们会对相关案例进行更新,对您学习造成不便,还请谅解,祝您学习愉快!
是否通过法人股东持股,主要看公司总体的安排。法人股东主要是用作资金运作的平台时适用,即利润由挂牌主体分配到法人股东,免企业所得税,该法人股东利用该项资金,再对外进行投资,此时不涉及中间环节的个人所得税成本。
想问一下,我们是否应该上缴城建教附。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并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财税[2005]25号:《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适用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全面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规定。建议参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与税务沟通。
我们是一个出口企业,境外机构帮我们介绍客户我司应支付的出口货物佣金属于哪一类别呢?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的分类,此属于营改增“销售服务——现代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6%。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