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开工的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营改增以后开工的新项目,涉及甲供工程,建筑企业还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吗?(该建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就是说:甲供工程简易计税也适用于营改增以后的新项目吗?
1,金融农户小额贷款,单笔且农户贷款余额总额10万以下如何理解?2,从事旅游服务的纳税人如果发生两笔业务,是否可以一笔业务选择差额征税,一笔选择一般计税,还是只要选择了差额征税,所有业务都要差额计算?位于乡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谋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属于农户。农户贷款的判定应以贷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属于农户为准。
所属期11月增值税应纳税额8000,当期税末交,用所属期12月的期末留抵税额2000抵上期欠税。请问,11月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8000,还是6000?用了的留抵税额可以抵减附加税的计税依据吗?用实际缴纳税款金额6000作为计提附加税的依据。
我公司是农业产品初加工企业,2014年购得一土地并取得合法手续,2015年投资建厂房,2016年5月1日前取得建筑单位开具的建筑业统一发票。由于某种原因公司决定转让土地及厂房,请问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差额开具,厂房可以釆用差额开具吗?如允许的话,问题是评估价低于取得建筑业发票价啊。请老师指点迷津。
我单位员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员工工资保险记入劳务费,计算工会经费的时候,这个劳务费能作为计税依据吗?这个劳务费不作为计税依据,因为这个员工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雇员。工会经费的计算依据是工资薪金总额,是根据工资所属期确定的,应当是计提数。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参照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问题,假设固定资产在初始计量时候会计与税法规定不一致,也是不确认对所得税的影响吗?这是永久性差异,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不确认对所得税的影响。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是否通过法人股东持股,主要看公司总体的安排。法人股东主要是用作资金运作的平台时适用,即利润由挂牌主体分配到法人股东,免企业所得税,该法人股东利用该项资金,再对外进行投资,此时不涉及中间环节的个人所得税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