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开工的老项目可选择简易计税。,营改增以后开工的新项目,涉及甲供工程,建筑企业还可以适用简易计税吗?(该建筑企业为一般纳税人。)
就是说:甲供工程简易计税也适用于营改增以后的新项目吗?
是小规模纳税人,总包合同100万,将其中的80万分包出去。如何纳税合理,分包协议就纳税问题如何签定 您好,感谢您的信任和提问!总包合同是含税价格100万元,按照100万元含税计算销售收入和对应的销项税额,合同条款中可以注明含税销售额和不含税销售额分别是多少,增值税额是多少。。80万元的分包合同中也可以分别约定含税销售额和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法定的,所以不需要在合同中单独约定纳税义务人。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项目描述: 我司与青海某企业签订的“5*130t锅炉烟气脱硝BT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青海项目),合同签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合同标的物为不动产。该项目以于2016年11月份通过业主、当地环保部门验收。 项目合作方式: 本项目以BT方式投资、建设、移交,双方认可的BT模式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项目投融资、设备技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并承担期间的风险。即乙方负责筹措建设资金并作为合同总承包单位组织建设,在乙方按约定将本项目逐台改造完成并经环保验收后,甲方在
选择简易计税的经营租赁的老项目不动产在营改增2016年5月1日进行改造升级建设后出租,请问是否还可以简易计税?补充: 在营改增2016年5月1日后 您好!新老项目的界定一般是以开工许可证上的日期为准的,所以老项目改造升级后还有老项目,仍然可以简易计税。涉税事项回答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主管税务机关规定为准。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请教一下2014年的业务,营改增之前提供的建筑劳务服务,总包合同已经交过税了,之前没开票现在要开票,我们是其中的一个分包商现在要开票还要不要交税了,就是总包的营业税等都已交了,分包还要不要交 您好: 不可以开票了,如果开票则需要缴纳增值税,这个问题在于你们开票的时间与纳税业务发生时间不相符。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你好,昨天你回答的,请看下图,我再问两个问题1 劳 务 派 遣 方 式,相当于 劳 务 公司 给我们 开 票就可以了嘛?是的,一般就是这3中方式。
营改增之后,各个环节对增值税的要求较高,如选用一般计税方式,按规定计算销项税额之后,相应的进项需要取得专票抵扣。上述变化,会进一步规范企业的运作,营改增之前类似的挂靠收取管理费等违规行为,在营改增之后的操作空间更少,对于规范运作的企业更为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