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辖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办理。
办理流程
(一)车辆到公安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关证件、牌照手续后;
(二)车辆到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上线检测车辆,领取《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表》、《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过渡期及达标车型核查表》,并打印《车辆技术状况审核备案卡》;
(三)车主按规定格式为车辆拍照后,到行政服务中心交通局窗口申请办理道路运输证即可。
申办条件
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申请为拟投入车辆或已购置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需首先取得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取得道路普通货运、道路货物专用运输经营许可需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有五辆以上经检测合格的车辆;(三)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以及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所需材料
(一)《道路运输证》配发登记表,可现场领取。
(二)负责人身份证明,办理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六)《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表》及《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
(七)《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过渡期及达标车型核查表》;
(八)9cm×6.2cm车辆正面45度角彩色照片两张;
(九)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凡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的经营业务,应当首先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再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配发表》(企业应加盖单位公章)
2、《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3、已经办理营运手续,因车辆产权变更的,还须提交原车辆管理档案以及原车籍地运管部门车辆转出证明;
4、汽车综合性能检测证明和车辆技术档案。申请从事道路集装箱运输还应提供专用车辆条件状况检测证明。
5、经办人身份证明
答:1、业户收取证件袋勿自行拆封,尽快到证件袋上标明的运管所办理后续相关手续(办审验登记)后方可从事运输经营。
2、《道路运输证》需要加贴发证条形码和审验条形码才有效,其中审验条形码有效期与车辆技术评定有效期一致,货车年审和技评每年一次,车辆应在有效期截止日前办理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及年审手续。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江苏省运输辅助业经营许可证》,也要贴条形码,每年审验。
3、经营业户需扩大、减少经营范围,变更业户名称地址的,应及时到运管部门办理手续,换发许可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