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 我公司向境外一家公益组织支付会员费,对方为我方提供技术上的服务请问:1、这个业务属于捐赠吗?可不可以算做一般支付?2、对方是公益组织的话,还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静安专利权人可以将自己的静安专利许可他人使用并获得报酬。在科技飞速发展的今天,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有很大的困难,而专利权的转让又意味着专利权的永久丧失。专利转让是指专利权人作为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所有权或将持有权移转受让方,受让方支付约定价款所订立的合同。通过专利权转让合同取得专利权的当事人,即成为新的合法专利权人,同样也可以与他人订立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因此,一旦遇到商标驳回的情况,由于商标从未投入使用,反而让自己失去了驳回复审的博弈机会。
我公司是一家电商,合作公司是一家品牌集成的网络技术公司,他们有商品供应商,我们公司网上产品假设都是他们的,所以我们对接他们的平台,他们的公司经营范围是网络技术服务。对方公司再一次性给我司开发票,开票内容只能是技术服务费。合作公司说他们其他分销商都是不用发票的,他们跟厂家之前也是不需要发票的。像这种情况,我的帐怎么做?第一:您们应该按照1000元全额确认收入;第二:收到的400元发票做销售费用。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可以要求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也可以在税前扣除。
年初合同签订的金额是17%的含税价,但5月税改之后,供应商开票金额是16%的含税价,我们支付的也是其开票金额,请问一下这差异的1个点,我们应该记入什么科目?付款金额和开票金额一致,按其开票票面注明的金额和税额记账就可以了,不用考虑1%的差异。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老师好,请教一个税务实务问题。长期以往,账上形成了大量的其他应付款,但实质上公司并没有欠老板款项。现在公司希望规范财务核算,将其他应付款-老板核销掉。目前挂账200万左右,公司收入规模为5000万左右/年 两种方案请教老师,第一种将这200万全部申报无票收入,全额缴纳6%增值税,核销挂账的其他应付款。第二种是全额结转营业外收入,这样不用缴增值税,只缴企业所得税。这两种都存在风险,最正规的操作方法应该是修改以前年度申报表,补交增值税所得税及其滞纳金
是否通过法人股东持股,主要看公司总体的安排。法人股东主要是用作资金运作的平台时适用,即利润由挂牌主体分配到法人股东,免企业所得税,该法人股东利用该项资金,再对外进行投资,此时不涉及中间环节的个人所得税成本。
我们是珠宝零售行业,租用一家公司的房产,现在想重新装修并按要求开立了装修专户,现在经审核,不予使用,要求用甲公司的身份重新开立账户。支付工程款等都要通过此账户,先由我打给甲公司,再由甲公司最终支付。现有以下问题请教老师:1、在开票环节怎么处理,是对方开给工程队,我开给甲公司?一般来说,发票应当是收款给付款方开具。具体操作方式 ,建议根据税负情况,由双方协商办理。如甲公司负责装修,由你司向装修公司付款,将存在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