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经营租赁的住房用于集体福利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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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不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十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规定的其他项目。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因为我在一家公司,之前收入和成本都是不匹配的,我在今年1月份,改变了核算,要求成本和收入进行匹配,导致这两个月的税负变动大,因为1-2月份的收入是之前月份遗留下来的,导致销项多,进项很少,导致增值税税负很高,但是在3月份公司实际确认收入较上月下降了较多,本月进项大于了销项,您觉得我是不抵扣留抵了,还是按照实际申报了,税务局是否觉得变动大,有风险。
依据该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出口退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海关对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进出的货物,按照国家有关进出口管理的规定实施监管。本次进口旧设备,应该是按照进口设备办理相关手续,缴纳相应的关税、增值税。比如从投资主体类型来讲,包括公司、个体、合伙等,税收规定并不一致,但哪种方式节省税款,确实不能一概论之。
哪个中标哪个交 如果个体户能中标,建议个体户报税 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增值税的应纳税额=销项减进项,要想降低税负,就是要减少销项或增加进项。
所属期11月增值税应纳税额8000,当期税末交,用所属期12月的期末留抵税额2000抵上期欠税。请问,11月附加税的计税依据是8000,还是6000?用了的留抵税额可以抵减附加税的计税依据吗?用实际缴纳税款金额6000作为计提附加税的依据。
我公司是一家煤炭企业,下属选煤厂采购了一批需要安装的煤炭洗选设备,该套设备包括磁选机,渣浆泵,振动筛,电磁除铁器,筛分破碎系统等设备,请问改洗选系统的进项税是按照机器设备一次性抵扣呢,还是按照固定资产两年期抵扣规定按比例抵扣呢?
一个设备增值税专票,金额10万,税额1.3万,19年本来应该记入固定资产10万,但是记入了销售费用11.3万,2020年该怎么调账啊?借记固定资产1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3,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1.3 去年的折旧补提,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累计折旧 今年折旧的补提,借记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贷记累计折旧 涉及调整企业所得税,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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