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与一般企业是没有什么差别的,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办税上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不能直接写销售水泥稳定碎石吗 您好,以下经营范围仅供参考 新型建材批发、零售;新型建材技术开发与推广,预制构件的加工、销售及运输;干混砂浆、水泥制品、水泥稳定碎石、建筑用石料的生产与销售
最近在增值税学习中对视同销售这一块比较模糊。主要在以下几个问题。最好能提供一下依据,谢谢。最近学习了解到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但应该增后是否已经不存在非应税项目了?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青浦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青浦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老师,您举例的例子企业用自产到水泥用于厂房建设在增值税里面不是视同销售?现在不是营改增了吗?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您的理解不正确,因为营改增后,房产属于应税项目了,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领用水泥时也不用确认销项税额,也不需要确认进项税额转出,所以这不属于视同销售。
新办企业,上海市**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建筑材料,煤灰,水泥,矿粉,石膏,沙,石。,这样写可以吗?
我们是建材销售的经销商,我们是否就某种特殊商品申请简易计税法计税,我们用简易计税法开具的发票客户可不抵扣进项税额?贵公司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贵公司简易计税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但是贵公司按简易计税方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只要不是用于不能抵扣的范围,就可以抵扣进项。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