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与一般企业是没有什么差别的,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办税上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
我公司建材生产销售的,注册的是一般纳税人开专用发票的时候超过什么额度必须缴税金?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不同情况,抵扣的税率也不同。比如采购17%的货物,可以抵扣17%的税率;比如从小规模纳税人采购货物,取得在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3%;比如从简易计税的出租方取得的不动产租赁发票,可以抵扣5%;采购的建筑业服务,一般纳税人11%,简易计税的3%。
不能直接写销售水泥稳定碎石吗 您好,以下经营范围仅供参考 新型建材批发、零售;新型建材技术开发与推广,预制构件的加工、销售及运输;干混砂浆、水泥制品、水泥稳定碎石、建筑用石料的生产与销售
最近在增值税学习中对视同销售这一块比较模糊。主要在以下几个问题。最好能提供一下依据,谢谢。最近学习了解到自产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视同销售,但应该增后是否已经不存在非应税项目了?
申请人(个人)与发明人或设计人可以为不同的人。《青浦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青浦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
老师,您举例的例子企业用自产到水泥用于厂房建设在增值税里面不是视同销售?现在不是营改增了吗?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不是的,您的理解不正确,因为营改增后,房产属于应税项目了,增值税可以抵扣,所以领用水泥时也不用确认销项税额,也不需要确认进项税额转出,所以这不属于视同销售。
新办企业,上海市**建材有限公司,销售:建筑材料,煤灰,水泥,矿粉,石膏,沙,石。,这样写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