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向老师咨询以下几个问题: 1、租金收入在营改增前缴纳营业税,营改增后我们按照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对吗?因此,你司出租营改增以前的办公楼,可以选择5%简易征收。
产品的成本,从源头推导,很容易,料工费容易确认,但是从订单逆向推导,则由于存货管理的不系统导致成本计算发生困难。由于没有合适的系统,导致无法及时、快速、有效的计算某件货品或者某项交易的成本。如何建立财务分析系统?既然您已经明白问题的所在,就请尽快的去想办法改进。您所得这种情况,多半是出现在不正规的私营企业,两套账,为了应对税务局才反向推导,这样推导出来的结果没有丝毫的参考意义。
在63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违规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机动车企业名单公示制度的公告》的背景下,请问针对专营店赠送精品,按揭手续费收入及上牌验车费如何规避被定性为价外费用?专营店如何操作才能合规合法?对于赠送的装饰等,本来已经包含在车价之中,这个只是4s店促销的噱头。对于上户过程中的上牌或验车费用,如果是出于促销您们承担或出于服务您们代办,这部分费用也是要交给车管所的,可以不在发票上反映,前提要满足增值税代收代付的规定。
B领来客户,A负责签订合同,后续服务,收取佣金,两家按加盟协议分成。这样,B公司的人工费就涉及到所得税,会造成多交税。作为加盟关系,一定有一家是品牌提供方。第二种做法,是符合税法规定的。且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3万元是可以免增值税的,且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小微企业的减免优惠政策。第三种办法明显属于违反税法和会计原则规定的,不应采纳。
我是劳务派遣小规模公司。计提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7619.05 应交税费增值税380.95 贷应付账款8000。计提工资时的数额是根据应付账款8000元计提,还是根据主营业务成本7619.05计提?我在纠结这个问题。您好,我来帮你解开这个心结。其本质原因是,抵减增值税的金额,不能再重复计入成本。可能会有人说,因为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17元进项税可以抵扣。劳务派遣是差额征税政策,支付的工资成本可以抵减收入,实际上相当于进项税的作用。您再仔细琢磨琢磨,有什么问题再联系。
公司借个人的款项,支付利息时,现去国税局,要求个人给公司开具利息收入的发票,请问税率是多少?您好,个人收取公司利息,增值税上属于销售贷款服务,按照3%计征增值税。另,各地税务机关可能会有综合征税税率,比如上述行为,统一按照综合税率计算,一般来讲,综合税率比正常的税率要低,这是税务机关为了鼓励纳税人开票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