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奖励和报酬如何分配没有作出规定,《实施规定》第(六)条规定,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这一规定体现了应当按照贡献的份额来分配奖酬金。但是,如何确定贡献的份额呢?这是比较困难的。心理学有一个被称为自我服务偏差的现象,即人们有将肯定的结果归于内部原因而将否定的结果归于外部原因的倾向,或者说,人们有过分强调自己对成功的贡献和尽量缩小自己对失败负有责任,这就导致我们不能客观地评价自己的得失。这一点在科技成果研发中也表现突出,即课题组中每个人所认为的贡献份额总和大于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