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9〕69号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享受。
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限于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规定的定期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所以说,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资料:喜达食品生产企业是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50%的税收优惠,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0%,2019年有关生产经营情况如下:取得产品销售收入250万元,购买国库券利息收入5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6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成本105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7万元,发生销售费用38万元,全部为广告费,发生财务费用40万元,其中:1月1日以集资方式筹集生产性资金300万元,期限一年,支付利息费用30万元,(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6%)发生管理费用29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10万元,为股东
由此可见符合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条件而在2016年1月1日以后未及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的,可在汇算清缴期后三年内追溯享受并履行备案手续。
公司是03年开办的企业,后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专管员说税务局要退一部分增值税税,但是又没有明说退多少只说自己回家去算,1、这个退税怎么算?退税的分录是借方其他应收款,贷方营业外收入。如果正好赶上报税,可以申请抵扣当月的税款,这个可以和税务局协商。
谢谢您的信任与提问,首先看看有没有到税务备案,可享受减免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如果没有,就按正常业务确认收入及销项税及应纳税额。以上回答希望能帮助到您。所以还是应该按照完工百分比做收入和成本,达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交税。一般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请问该如何办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0号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符合条件的核定征收企业,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在《B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第15行“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填报减免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三条的规定,企业预缴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二)定率征收企业。根据优惠政策规定需要调减定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程序调整,依照原办法征收。因此,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若上一纳税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预缴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