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收益是否可以直接弥补亏损的1、我公司当年经营利润100万元,分回的投资收益(税后利润)50万元(与被投资企业税率相同),我公司当年应交所得税多少?2、我公司当年经营利润-50万元,分回的投资收益(税后利润)100万元(与被投资企业税率相同),我公司当年应交所得税多少?3、我公司当年经营利润100万元,确认的投资损失(税后利润)50万元(与被投资企业税率相同),我公司当年应交所得税多少?请帮忙解析
可以理解成,a非上市公司持股60%+b非上市公司持股40% 成立了c公司,如果c公司税后利润分配给A公司后,如果出现我提问的三种所得税应缴计算方式是多少,答案就和你下面的会计利润答案一样算法是吗
您好!
这个太泛泛了,要知道投资收益是有许多种的,只有投资于非上市公司(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的或者是投资于上市公司(居民企业)超过十二个月的股息红利才能免税,其余的如转让股权、转让金融资产等的投资收益也是要区分对待,不是所有的投资收益都能免税的。
1、会计上利润:100+50=150万元,所得税申报会计利润150万元同时再纳税调整项目中调减投资收益50万元,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万元,实际缴税100*25%=25万元。
2、会计利润:-50+100=50万元,所得税经纳税调减100万元后为税法上的亏损50万元,不交所得税;
3、会计利润:100-50=50万元,所得税经调增投资收益(这个肯定是权益法下核算的亏损)50万元,实际需缴税(50+50)*25%=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