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内容,是指要求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我国《专利法》对申请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的具体规定是:
(1)必须是专利法所说的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提出的适于使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态、图案、色彩或其组合作出的富有美感病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2)对于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
第一,科学发现;
第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第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第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第五,用原子和变换的方法获得的物质.
上述的科学发现、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不属专利法所说的发明创造;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授予专利权。对于违法法律、社会公德或妨碍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也不授予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