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经费由课题组负责人主持分配,且强调“本单位或其他有关部门不要干预”。这一基本原则很重要,因为课题组是一个科研组织,而奖励经费的分配应当属于课题组内部事务,其职权应当得到尊重。尽管当初奖金分配存在撒胡椒面、平均主义的问题,导致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受到一定的影响,但这一原则到今天仍然应该坚持。目前,有的单位出台规定,仍在或多或少地干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的分配。
我公司打算申请2019年上海市高新区奖励政策,请问奖励对象是怎么规定的?西安市高新区奖励政策 奖励对象:首次通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对奖励和报酬如何分配没有作出规定,《实施规定》第(六)条规定,在研究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中作出主要贡献的人员,获得奖励的份额不低于奖励总额的50%。这一规定体现了应当按照贡献的份额来分配奖酬金。这一点在科技成果研发中也表现突出,即课题组中每个人所认为的贡献份额总和大于100%。
发明人、设计人依法取得宝山专利权后,就享有宝山专利的转让权、许可使用权、实施权、优先权和专利标记权。其中,实施权是专利的核心权利,包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销售权、进口权。专利权人一旦享有专利权就有缴纳年费的义务,从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专利实行的是年费累进制,因专利的不同而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此外专利权人还必须接受计划指定推广的义务和保证充分公开专利内容的义务。
所谓“比照”,应该是指与研发转让技术的人员同等重要,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将完成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与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并列,均可获得奖励和报酬。目前,有的单位出台规定,仍在或多或少地干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和报酬的分配。为保证奖励经费能够发放,该规定第七条规定,此项费用不计入本单位的奖金总额。
我们公司以前聘请了一个离退休人员,做为我们的清洁工,现在她查出来得了鼻癌,我们公司出于人道主义,打算给她一笔生活困难补助,请问这笔补助可以免征个税吗?我们咨询了地税局,说可以参考免征个人所得税第四条: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因为按照以前的会计制度,应该按照工资的14%计提福利费,但是现在的会计准则,都不需要计提福利费了,当期发生,才计入福利费的。
有自贸区专利证书的企业拥有对所开发技术的合法垄断,有利于保护企业产品在市场上的销售份额,并赢得顾客忠诚度与美誉度。1、转让人必须是该注册临港新片区商标或申请临港新片区商标的权利所有人,他人以欺骗或者不正当手段冒充所有人转让商标的行为不具有效力。2、转让两人以上的共有商标时,必须经过所有权利人确认同意后才能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