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的残保金和工会经费应由谁缴纳,如果由劳务派遣单位缴纳而未缴纳 ,用工单位是否应该缴纳?
老师,我没怎么明白,到底哪个单位缴纳工会经费和残保金?
您好。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所以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接受派遣单位支付的费用属于劳务费,不作为计提工会经费的基数;而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要作为残保金和工会经费的计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