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的公告第二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如上所述,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一栋自用的办公楼,则并非自行开发项目。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为6%,我们为外国航空进行地面代理服务,经过税务专管员判定,我公司性质不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正常情况下,我们的供应商为我们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公司用来进行进项税抵扣。但有类情况,一些供应商也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但他们针对外国航空器进行服务有享受免税政策,因而拒绝为我司开具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0第10条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现在有个问题需要咨询下,企业以往年度多交的所得税,经申请,采用抵减今年的所得税的方式,但是汇算清缴填报申报表时,应该将抵减的金额填写在那张表中?举例:以往年度多交10元,今年汇算清缴调整后应纳税额90元,我预交了80元,应补交10元,但是因为我以往多交10元了应怎么抵减?在主表A100000 第37行“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额在本年抵减额”:填报纳税人以前纳税年度汇算清缴多缴的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现金折扣是否属于流转税的范围?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了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现金折扣通常发生在以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及提供劳务的交易之中,企业为了鼓励客户提前偿付货款,通常与债务人达成协议,债务人在不同的期限内可以享受不同比例的折扣。(二)现金折扣的税务处理规则。因此,现金折扣不得减除销售额,不影响增值税;不涉及开票问题;不涉及进项税转出问题;提供现金折扣方可以做为财务费用于所得税前扣除。
我公司2010年5月开工建设,12月正式投产。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我公司增值税按月申报缴纳。我公司对免增值税产品花生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每月严格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进行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问题: 2010年每月根据公式计算免增值税产品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为0, 2010年共计产生留抵进项税额300万元。2011年度1月产生进项税额500万元,可抵扣进项税累计800万元。
一般情况下,对高收入群体进行个税宝山合规,需要注意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切不可隐瞒真实的收入情况。因此,高收入者进行个税宝山合规,必须注意运用专业的税务合规方法,从而使个人所得税税务合规合法、合规。因此,高收入人群在税务申报过程中,切不可有“侥幸心理”,而应如实、准确地申报个人所得税。使个税税务合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有条不紊地进行。总之,高收入人群在进行个税合规时,有必要对上述注意事项加以了解和把握,从而确保个人所得税税务合规的开展和实施专业推进,从而达到个人经济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