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母公司下,a子公司的人员在b子公司工作,同时在a子公司和b子公司取得收入,那他的个税是分开申报呢,还是在某个子公司申报呢。a子公司的人员临时在b子公司取得收入和长期在b子公司取得收入有区别吗?
集团外派至子公司的员工,每月集团发放工资,年末子公司将工资返还集团,子公司如何记账 您好!子公司计入工资费用,子公司申报纳税。
老师您好 一个集团公司内部有沙石加工部 砖加工部门 运输车队 因为公司为了规范 把这些部门都改为为了公司独立核算 因为改为公司 我们公司税负大大增加 现在在做税务合规 就把公司重新化为部门如果是成立部门我们能不能作为个体承租承包经营所得核算 主要有人工工资 挖机租赁人工工资需要单独缴纳个人所得税吗 就企业作为个体缴纳个人承租承包所得缴纳 您好!如果是作为个体户的话,那没法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税负率也有可能还会增加,所以您要先看一下之前税负率增加的是什么,是什么原因。
我是2016年新成立的企业,2016、2017年单位账上没有人员工资,所有人(5个人)都在集团内其它公司开支,是不是发生的差旅费10万元不能税前扣除?调增这部分费用?单位是连续亏损的,太可怕了,能不能打开2016、17的账,加进去工资表?这个无需调整,只要是能够证明是本单位实际发生的即可。
A公司与B公司为同属于一家集团的关联企业,注册地分别在绵阳(A公司)和广元(B公司),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人员在B公司工作,这部分人员由B公司发放工资、缴纳社保、代扣个税。派遣员工属于A公司的员工,工资、奖金均由A公司承担并税前列支,B公司凭发票入账列作管理成本。母子公司两个单位在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时,应分别扣缴个人所得税;同时该员工应到为其缴纳“三费一金”的单位主管地税机关自行申报个人所得税。
我们集体公司下面成立几个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没有人员,参与项目管理的人员都是集团的人分配到项目公司的,工资社保都还是由集团缴纳,请问如果集团向项目公司收服务费是否可以?此费用应该是算服务费还是劳务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可否抵扣?如上所述,提到的是“集团公司”、“项目公司”,那就都是独立法人;而且集团公司派出人员的工资社保皆由其支付,说明这些人都是集团公司员工。集团公司应当依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确认收入、计提税费;项目公司依法确认成本费用,进行抵扣、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