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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摹他人绘画作品,并且在上海出版,侵犯著作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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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摹他人绘画作品,并且在上海出版,侵犯著作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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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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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临摹他人美术作品时,完成的作品不一定构成侵犯作品原作者以及作品著作权所有人的版权。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们可以根据以下三种情况去分别讨论;

第一种情况:如果临摹作品当成临摹人的原创作品,令人误解临摹人即为原创作者,这一情况则构成剽窃侵权;

第二种情况:如果以临摹作品冒充原作者创作的作品,并且进行销售、赠送或展览等行为,制作假冒原作者创作美术作品的,亦构成著作权侵权;

第三种情况:如果明确作品系对原作者创作的作品进行临摹,且标明原作者,无出售等获益行为,则临摹行为本身并不构成侵权。所以,可以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作品版权登记可以维护著作人的合法权益,为其提供的版权登记证书,可以为作者和著作人在遭受侵权,盗版,仿冒时起到初步证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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