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Hi~仲企财税欢迎您!
当前位置:首页>仲企财税问答>税收政策>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政策的,可以自行放弃免税吗?
问答首页公司注册(4106)公司变更(434)公司注销(566)公司转让(143)个体户注册(136)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政策的,可以自行放弃免税吗?

1位顾问回复378人看过

专业顾问回答

冯晴晴
冯晴晴服务年限:6客户评分:4.9 /5.0

高级会计师向TA咨询

生产和销售免征增值税货物或劳务的纳税人要求放弃免税权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而且纳税人自提交备案资料的“次月”起,依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大家都在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