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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专利申请文件及其形式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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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于专利申请文件及其形式有什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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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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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三条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或者**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办理。

第十六条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一式两份。以**专利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申请人有2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外,以请求书中指明的第一申请人为代表人。

第一百一十八条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申请文件或者办理各种手续,应当使用**专利行政部门制定的统一格式,由申请人、专利权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或者其代表人签字或者盖章;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由专利代理机构盖章。请求变更发明人姓名、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国籍和地址、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代理人姓名的,应当向**专利行政部门办理着录事项变更手续,并附具变更理由的证明材料。

第一百一十九条向**专利行政部门邮寄有关申请或者专利权的文件,应当使用挂号信函,不得使用包裹。除首次提交申请文件外,向**专利行政部门提交各种文件、办理各种手续时,应当标明申请号或者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和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一件信函中应当只包含同一申请的文件。

第一百二十条各类申请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字迹呈黑色,整齐清晰,并不得涂改。附图应当用制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并不得涂改。请求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和摘要应当分别用阿拉伯数字顺序编号。申请文件的文字部分应当横向书写。纸张限于单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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