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信任与提问,贵公司为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是计算及缴纳所得税简便,不用考虑费用税前扣除的问题,但发票是财务核算原始凭证,列支费用的依据。《会计法》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令第587号):“第二十条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另,《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中纪发[2009]7号),该文件不直接适用于贵单位,仅供参考,文件规定:“对’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6.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