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从目前《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等文件所规范的增值税征税范围看,股权转让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2)按照营改增之前的财税【2002】191号规定,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2.股票转让属于金融商品转让,应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由于股票属于有价证券,属于金融商品的组成部分,因此股票转让应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
对于股票转让的增值税管理,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企业,无论是金融企业还是非金融企业转让股票,需要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2)买入价依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以股票的购入价减去股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票红利收入的余额确定(此项规定为财税【2003】16号的规定,按营改增的原则应该平移到增值税中)。
金融商品的买入价,可以选择按照加权平均法或者移动加权平均法进行核算,选择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