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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普通发票怎么核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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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公司差额征税普通发票上的价税合计数减去票面上的税金后的金额是不是会计上的收入数?

专业顾问回答

杨艳艳
杨艳艳服务年限:10客户评分:5.0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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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的相关规定,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也就是说,劳务派遣公司收入包括三部分:扣除部分、(计税部分的)不含税销售额、税额;收入总额减除税额即为会计收入,您的理解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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