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大数据会进行比对,根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保障金的,按照《残疾人就业条例》的规定,由保障金征收机关提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还应当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公司收到税局的一条信息。内容是:我公司16年度的年报里面的工资费用支出和地税的个税申报总额不一样,税局让我做出解释。如果是年报里有但是个税申报里面没有,少缴纳了个税,问题属于漏税,主动申报和补缴个税及滞纳金;有些单位有类型的情形,即个税申报了此三个员工的,但是年报里面没有,跟税务解释说有三个人不是公司员工,已经离职了,但是想在本市办理居住证或购车,公司考虑到之前员工在公司贡献很大,就代员工申报了这三个人的个税,但是实际公司并未为这三个人发放工资。
根据最新42号文规定如果年度发生跨境关联交易,但合并该企业财务报表的最终控股企业所属企业集团并未准备主体文档。根据42号公告的规定,企业签订或执行成本分摊协议的,应当准备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文档;企业关联债资比例超过标准比例需要说明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应当准备资本弱化特殊事项文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所得税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关于合理工资薪金问题《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合规款为目的。因此,从以上规定来说,所得税年报,工资扣除没有金额标准一说,金额标准主要是个人所得税问题,如月工资3500元以上,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公司成立之初,员工是从关键公司调入的,工资是我公司发,但是员工关系还没有和上家关联公司分离,所以社保公积金都是关联公司代付的,社保公积金的款项是我公司出的,请问我公司可以扣除社保公积金吗?个税也是关联公司代扣的,可以做到我公司凭证里吗?
我们是一家餐饮连锁,都在一个城市,公司有3个店,分别隶属于这3家公司。1家总公司,另两家在分公司名下。我们只有总公司开社保户了,员工都在总公司交社保。现在问题是,总公司名下的这家店暂停营业关门了,就是没有收入了。主要还牵扯到每家公司要报个税 补充: 是根据会计的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以上对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假定税法规定的使用年限及预计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当年度发生研究开发支出5 000 000元,较上年度增长20%。其中3 000 000元予以资本化;截至20×8年12月31日,该研发资产仍在开发过程中。税法规定,按企业的实际情况,可按实际发生研究开发支出的150%加计扣除应付违反环保法规定罚款1 000 000元。